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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卷 第二百五十七章:贺礼
    官道上。

    白色的信格飞过。

    马车内,花白胡皱起了眉头:“这群没用的东西,这就被城儿连闯三关了?怎么连拖延一点儿时间都做不到!真是白养他们这么多年!”

    说罢,花白胡将信纸递给了林家主。

    林家主看完之后,倒是没有把怒火发泄到那些军士身上。

    他苦笑了一声,叹道:“三舅,也怪不得下面的弟兄,那逆子三年前突破暗劲,刚稳固修为,就直接上山败了青云大师,山上数十名威名赫赫的武夫都没能留得下他。等闲壮汉,百十条都不够他一只手打的,那些普通军士又济的什么事......”

    “能拖多久就拖多久吧,只要不让那逆子逃出汉水就成。”

    花白胡点头道:“为今之计也只有如此了,不过,照他这种行进速度,不消十个时辰就能走出汉水,我们得加快速度了。”

    林家主转头道:“三舅,你的意思是?”

    花白胡道:“我意,咱们全部轻装上阵,骑马奔袭,些许粮草......能抛就抛吧,事情若是办妥了,汉水地界还怕你林家找不到地方吃饭不成?”

    林家主知道这不是辎重的问题。

    像这种行动,每个军士基本上只会带一两天的干粮,根本不碍事。

    战马们要是撒丫子跑起来,一个时辰跑个百五六十里不成问题,宝马甚至能跑出二百里地去,缺点就是不能长途奔袭。

    但在汉水地界行军,本就不算长途奔袭。

    加之中间还有驿站补给。

    完全可以全速追赶。

    真正耽误行进速度的是这辆破马车,摇摇晃晃,一个时辰连百里地都走不了。

    林家主想了想,道:“我虽上了年纪,却也还有一点当初习武的底子,骑个马......不在话下!至于人吃马嚼的问题......此事过后,林家奉上二百两黄金,保证不会饿了兄弟们!”

    在这个十两黄金就可以买一个普通院子,二十两黄金就可以买一条人命的时代,二百两黄金已不是个小数目了。

    若是换算成普通大米。

    换个几万斗是绰绰有余的。

    当即,所有人原地休息一刻钟,人吃干粮马嚼草,多余的东西全部舍弃,每人身上除了武器,就只有一块干饼和水壶来补充体力。

    轻装上阵,速度陡增。

    而另一边。

    林城驾驶着马车,已经来到了下一个县城门口。

    倒不是林城死心眼,只会顺着官道走,只会一路闯县城,关键是......没有能走的路啊!

    要想富,先修路......没有水泥,混凝土,没有基建狂魔的世界,哪有那么多条路,也就官道勉强好走一些。

    其余的不是崎岖小道,就是山路。

    马车是走不了的。

    “娘子,坐了这么久的马车,累了吧?”林城掀开门帘,拉着十三娘的手,小心翼翼地扶着她下车,“我们去前面客栈吃点东西?”

    “嗯,是有些乏累了。”十三娘小声应道。

    马车摇摇晃晃地,十分颠簸,也就比骑马稍好一些,在马车上颠了两个多时辰,十三娘也是真有些乏累了,她毕竟是女人,身子骨弱。

    见林城过来,客栈门口的小二十分有眼力见地迎了上来:“客官,可是要找个客栈填饱肚子?我们客栈的招牌菜可谓一绝......”

    不等店小二说完,林城直接伸手从怀里摸出了一两黄金,这是他在古岳县买糖时提前找散的。

    店小二看到黄金。

    眼睛都直了。

    这年头,出来吃饭用的都是铜钱,寻常富商贵人也就是用银两而已,黄金很少用于普通生活上交易,面额太大了。

    “一桌上好的菜,有什么就上什么,还有,卸车,喂马,饲料里要加二十个鸡蛋,保证马匹精力。”林城直接将一两黄金丢了过去,“钱不用你找,但马得给我喂好了,不然......等我找你算账就不轻松!”

    “老爷放心,老爷放心!”小二忙不迭地点头,招呼店里面伙计干活去了。

    “老爷,快请!”

    伙计们来了之后,小二趾高气昂地带着林城他们走入了店内。

    他有意无意地把林城给他的那两金子捧在手心,别说其他伙计了,便是掌柜的,都立马换了个脸色,冲小二露出了罕见的笑脸。

    “快!快带这位爷去我们最好的包间!”

    当小二说出了林城的要求后,掌柜愈发开心。

    这么简单的要求就能赚一两金子,天底下竟然有这种好事?

    小二带林城上包间之后,掌柜又反复拿着那一两黄金仔细打量,确认是纯度较高的高档货后,他愈发热情了。

    “快!叫后厨快些上菜,莫要让贵客久等!还有,吩咐马倌给我好生伺候着,要用最好的精饲料,若是出了什么差错,仔细你们的皮!”掌柜的说着,连忙拿着钥匙亲自下了一趟地窖,那些名贵的好酒,他可不敢让毛手毛脚的伙计们经手。

    楼上包间里。

    林城和相依而坐。

    不多时,掌柜亲自送上来一坛美酒,背后还跟着好几个端菜的伙计。

    “如果小的猜的没错的话,两人是准备成婚的新人吧?”林城和十三娘的装扮实在太过显眼,只要脑子没毛病的人都能看得出来。

    “小店也没什么拿的出手的东西,这酒是十年前的桂花酿,勉强也能入口了,小的就用这坛酒,祝二位百年好合,早生贵子!”

    店掌柜很是客气地说道。

    他并没有疑惑林城和十三娘穿成这样,却还要用马车赶路,这种事虽然不常见,但也是时有发生的——

    自从一些学堂提出了什么时代进步的话后,年轻人之间的风气开放了很多。

    所谓的自由恋爱屡见不鲜。

    这就导致了很多对新人不是同城同地。

    外地的新郎官要办喜事,确实会有跨城过来接亲的,新郎官亲自出马的事也是屡见不鲜。

    至于为什么用马车而不用轿子......

    那就更正常了。

    几百里甚至上千里地,用轿子那会颠死人的,一路上人吃马嚼也很麻烦。

    “多谢,有心了。”

    林城朝掌柜拱了拱手。

    他没想到,自己成亲当日,收到的第一份真真意义上的贺礼,竟然是一个陌生人。